欢迎访问国有资产管理处!

学校首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电路租用业务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5     作者:国资处     编辑:陈鑫容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摄影 审稿 李如万
责编

一、项目编号:SCPCFE-2024-F-035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电路租用业务服务

(二)预算金额: 3.6万元/年,报价超过预算作无效处理

本次服务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采购方式: 校内公开招标(比价)

(四)项目内容:

电路业务

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特殊条件:国家批准的通讯业务运营商

以上1-6条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承诺函,格式见“第四章-响应文件-资格要求承诺函”;第7条供应商须提供国家批准的通讯业务运营商证明材料加盖鲜章。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1.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3日上午10:00。

2.地点: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www.homebrewings.com/gzc/

3.发放方式:

投标商家于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相关栏目自行下载。

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1)递交地点: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2)投标人应在2024年6月13日上午9:30-10:00时间段内将响应文件送达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明德楼国有资产管理处1208室。

(3)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或其他原因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相关更正公告规定的时间递交。

(4)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30日历天。

(5)本项目文件不接受邮寄。投标供应商须现场递交。

2.响应文件的密封

(1)采购申请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每页须加盖采购申请人公章,胶装成册并从目录页开始逐页编码。

(2)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应粘上响应文件封面,并填写相应内容。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粘贴牢固,加上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对于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响应文件,学院有权拒收响应文件或视为无效投标。

六、采购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4871715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6月5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