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复核、学校审批,拟定3369名学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对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至9月29日。广大师生如有异议,请向学工部或纪检监察办公室反映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不受理匿名邮件、信件和电话。
学工部(学生公寓2楼):84642027
纪检监察办公室(明德楼1007):84642073
附件:2023至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