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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修订)
日期:2014-10-23    作者:    编辑:    信息来源: 会计一系     点击数:

       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是培养人才、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是实现这一途径的重要措施和保证,是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及作用的主要动力,是检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我院教学质量管理,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适应学校人事制度、教师职称评聘和分配制度深化改革的需要,保证学校在激烈竟争中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我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一、 评价目的

       通过科学、严谨的教学质量评估,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及水平给予合理的阶段性评价。通过开展教学质量评估,使教师获得综合、全面的反馈信息用以及时改进教学,为教师晋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收入分配等提供基本的依据。通过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估,产生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创新性、积极性,促进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 、评价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复杂工作,在评价过程中一定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生源素质较差、办学层次较多、学生的判断能力标准不确定等特点,力图科学地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现状。

2、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教学活动是一个教与学的复杂过程,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很多,有些是定性指标,有些是定量指标。为了统一标准,评价结果具有说服力,应尽量减少定性指标,弱化价值判断,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3、全面综合评价的原则

       不同的评价者观察教学的角度不同,接触事物的层面不同,对问题分析和判断的能力也不相同,因此在评价中必须考虑到评价者的层次、角度、时间,应建立综合的、动态的评价指标,平滑误差,提高评价的准确性。

三 、评价内容

       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包括学生评价、教学常规管理评价、系部教师评价、系部领导评价、督导评价及学生考试成绩评价六个方面。为使评估结果准确可靠,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取能反映教学质量最本质的指标,然后建立评价体系。每一评价内容分A(好)、B(较好)、C(一般)、D(较差)四个等级,每一评价等级设定相应的分值,A为4分,B为3分,C为2分、D为1分。对不同方面的评价结果赋以不同权重后再计算出综合评价得分。

(一)学生评价内容(25%)

 

(二)教学常规管理评价内容(25%)

(三)系部教师互评内容(10%)

(四)系部领导评价内容(15%)(具体评审细则见附件)

(五)督导评价内容(10%)

(六)学生考试成绩评价(15%)

1.教考分离或经过学院二次组题进行的同类课程考试,以考试平均分为基数(计3分),班级实际成绩高于平均成绩5%,记优秀(4分);班级实际成绩低于平均成绩5%,计合格(2分);班级实际成绩低于平均成绩10%,计较差(1分)

2.没有教考分离或经过学院二次组题进行的课程考试,如体育、选修、实习实训等课程,不计该项评价,学生评价权重以40%计算。

3.原则上两个以上教师所授相同课程的考试须进行二次组题。

 四、评价权重及计算结果

学生评价、教学常规评价、系部领导评价、系部教师互评、督导评价及学生考试成绩评价的权重分别为0.25 : 0.25 : 0.15 : 0.1 : 0.1 : 0.15
 1.计算方法:
Y =0.25X1 +0.25X2 +0.15X3+0.1X4+0.1X5+0.15X6

Y: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分

X1 :学生评价分值

X2 :教学常规管理评价分值

X3 :系部教师评价分值

X4:系部领导评价分值

X5:督导评价分值

X6:学生考试成绩评价分值

2.系部教师互评分值为20分,应按比例折算为40分进行计算。

3.教务处具体计算学生考试成绩评价分值。

4. 认定标准:

依据综合评价高低排序。

附件:系部领导对系部教师评价细则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系(部)领导对本系(部)教师评价表(试行)

系(部)名称 : 评价学期: 教师姓名:

 

                                                                                                       系(部)领导签名:

 

评价标准描述:

1.承担工作:根据积极、主动承担和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工作量大、任务项目多、完成质量等因素评定等级。

2.师德师风: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尊重和关爱学生、勤于事业、精于质量、乐于奉献的评A等。本年度发生过教学事故、有相关投诉或不良反映的评D等或C等。

3.教学效果:教学效果优秀,深受学生欢迎和同行好评的评A等。本年度内有相关投诉或不良反映的评D等或C等。

4.教学内容:教学内容正确、完整、适用、恰当并进行了适时更新的评A等。本年度内有相关投诉或不良反映的评D等或C等。

5.教学改革:根据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参与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方法等各项教学改革、创新,成绩等因素评定等级。

6.教学常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纪律和教学基础工作规范,按时、按质、按量提交各项教学文件的评A等。本年度内有教学事故、不假缺勤或因私缺勤3次以上的评D等或C等。

 

注:各系部完成该评价表后,按本系(部)教师比例的30%、50%、20%提供A等、B等、C等评价名单或按本系(部)教师比例的30%、50%、10%、10%提供A等、B等、C等、D等评价名单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折算成相同分数进入全院教师评价表。行政兼教由兼教系(部)考核、专任教师担任其它系(部)课程,有教师原系(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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