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团委与
学生工作部实行合署办公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因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2013年第21次会议研究决定,学院团委与学生工作部实行合署办公,学院团委书记兼任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特此通知。
中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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