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6-18    作者:    编辑:    来源:

关于开展2014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激励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将在6月开展2014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根据《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等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及名额

(一)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师德建设先进集体”

1.范围:学院各部门。

2.名额:各支部推荐3个,学院表彰3个。

(二)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第三届“师德先进个人”

1.范围:本支部在学院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在岗教职工(2009年6月30日前到校)。

2.名额:各支部按分配名额推荐,详见(附件1)。学院表彰15人。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校风建设,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发生。

2.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规划和各种长效机制健全。严格实行了师德年度考核和师德建设“一票否决制”,并结合实际,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在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有创新,取得了突出效果。

3.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师德水平和教育效果在学院内处于领先水平,形成了一定数量的优秀师德群体。

4.部门领导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学院管理、教育教学、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受到院级及其以上表彰。

5.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近三年在师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有多人次获院级及其以上师德先进个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近三年来对部门教职工无投诉情况发生。

(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敬业爱生,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工作业绩显著,深受学生欢迎和同行好评。

3.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关爱学生,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4.严谨治学,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心系学院的改革发展,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并取得显著成绩。

5.具有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自觉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顾全大局,关心他人,严于律己,积极为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6.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能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身体和心理健康。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

(一)民主推荐(6月16日至6月23日)

1.“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各党支部对照评选条件在全院范围内推荐3个部门。

2.“师德先进个人”推荐。以党支部为单位推荐。评选推荐工作要在广泛发动,充分酝酿,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评互评、民主推荐、群众座谈、集体决定的方式推荐候选人。

3.上报推荐结果。6月20日前,各支部将推荐结果以《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14年“师德先进”推荐呈报表》(附件2)报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根据推荐情况拟定3个候选单位,15个候选人。

4.撰写材料。先进事迹材料分别由候选单位和候选人撰写(字数均不少于3000字)。候选单位需填写《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3),候选人需填写《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第三届“师德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4)。6月23日前,各单位将相关材料和申报表统一报组织人事处。

5.公告材料。6月24日,组织人事处将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材料汇总,并在校园网进行公告。

(二)党委研究。6月底,学院党委对候选单位和候选人进行审议,研究确定“师德建设先进集体”3个,第三届“师德先进个人”15人。

(三)公示发文。7月初,对评选结果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完后发文。

(四)表彰宣传。9月教师节期间,学院对“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第三届“师德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发动,大力宣传,把评选先进的过程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要通过宣传和表彰师德先进,使评选活动实现“评一个促一片”的目的,在广大教师中形成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各党支部推荐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自查评估,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切实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群众公认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出来。推荐评选要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材料要真实、客观、有足够的说服力。

(三)相关材料(含电子版、纸质版)请按照要求准时报送组织人事处,逾期未上报视为放弃。

(四)上一届“师德先进个人”原则上不作为本次“师德先进个人”推荐。

(五)学院将“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作为今后上级单位相关评选工作的推荐后备。

附件:

1.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第三届“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14年“师德先进”推荐呈报表

3.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4.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第三届“师德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师德先进(0).doc

组织人事处

2014年6月16日

摄影 审稿
责编

版权所有: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邮编:610101

通用网址: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蜀ICP备09007706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