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职院党〔2014〕46号
关于设立党总支、党支部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开展好基层党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四川省财政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成立系党总支部委员会报告批复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精神,经学院党委2014年第19次会议研究决定,在各系设立党总支,在各处(室、部)设立党支部。具体设置如下:
党总支(5个):
财税金融系党总支、会计一系党总支、会计信息管理系党总支、工商管理系党总支、会计二系党总支。
党支部(其中教工25个,学生支部5个):
党政办公室党支部、组织人事处(工会)党支部、保卫处党支部、监察审计处党支部、校企合作处党支部、继续教育中心党支部、招生就业处党支部、学生工作部(院团委)党支部、教务处(督导室)党支部、科研处党支部、实训中心党支部、图书馆党支部、财务处党支部、后勤管理处党支部、信息中心党支部、财税金融系教工党支部、会计一系教工第一党支部、会计一系教工第二党支部、会计信息管理系教工党支部、工商管理系教工党支部、会计二系教工党支部、思政部党支部、基础部党支部、艺术与体育部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财税金融系学生党支部、会计一系学生党支部、会计信息管理系学生党支部、工商管理系学生党支部、会计二系学生党支部。
特此通知
中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