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财经职业学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11-10-20    作者:    编辑:    来源:

为了加强专业建设工作,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建立和稳定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规格和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进取心强,有拼搏奉献精神和宽广的胸怀;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

2、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办事公道,团结同志;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作风民主,能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有能力带领本专业全体成员完成任期内的专业建设任务。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双师型”教师;积极进行专业建设工作,参与行业企业需求调研,将典型工作任务转化为学习领域确定课程体系,主持或协助主持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得到学院认同。

4、独立系统地讲授过所申报专业2门以上的专业课,担任学院以上精品课程的负责人,院级以上教学团队的负责人。

5、课堂教学受学生欢迎,效果好;近3年来每年教学质量测评分均为优良。

6、科研业绩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何一项:

(1)近3年来,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以第一、二作者发表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2)近3年来,正式出版1部以上由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的本专业专著、译著或编著,或者担任过(含正在担任)正式出版的全国统编或规划教材的主编、副主编。

(3)近3年来,教改、科研成果(含论文)获省一等奖以上,或有1篇以上学术论文被刊登在B类核心刊物(即《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认定的核心刊物)及以上级别刊物。但申报人必须是主要完成者(即获奖项目前5名、论文作者前3名)。

(4)近3年来,主持过(含正在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名须在前3名)省级以上科研(含教研)项目不少于1项。

(5)近3年来,有两项教改、科研成果通过学院以上鉴定或验收。

二、选拔办法

采取“个人申请、系部推荐、资格审查、学术委员会审议、任前公示、学院办公会审定”的办法进行选拔。即由申请人填写《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申请表》(附件),并附学历学位、科研立项、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系部对照相应的评选条件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思想品质、业务水平、教学与科研的数量和业绩、发展潜力以及研究目标等进行评定,择优推选,并将推选结果和材料报学院人事处;人事处初审申报人资格、教学与科研业绩和获奖等证明材料,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依据条件提出建议名单,并向全院公示一周,然后由院长办公会最后审定。

经学院审定的专业带头人名单向全院公布,发放聘书。专业带头人聘期为三年。

三、资助措施

1、对专业带头人在进修、培训、考察、参加学术会议和申请科研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2、除正常享受学院规定的进修待遇之外,专业带头人每人每年享受培养经费10000元。培养经费主要用于外出进修培训、参加学术活动、开展试验研究、出版著作或教材的资助费等。

3、聘任期内,学院每月发给专业带头人400元津贴。

四、基本职责

1、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本专业人才市场的需求动态,结合我院实际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发展规划。

2、定期进行调研,加大课程建设与改革力度,增强学生职业能力。

3、根据所在专业的现状及发展潜力,组织开展具有其特色的1-2个专业建设与改革方面的课题研究。

4、加强专业团队建设,带动本专业教师开展专业建设与改革的研究,推荐和培养从事本专业建设与改革课题研究方向的骨干教师,不断提高本专业建设水平。

5、组织本专业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和申报教改课题,不断提高本专业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6、三年任期内承担指导2-3名青年教师(指导每位教师的时间不少于1年)开展课堂教学和实践性教学与教学论文写作的任务。

7、每年至少给本专业学生或面向全院相关专业作一次高水平的学术讲座或报告。

8、聘任期内应在B类核心刊物及以上级别刊物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9、校企合作,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10、加强精品课程建设,提升精品课程品质。

五、管理办法

1、专业带头人需与学院签订协议书,对其实行院、系(部)二级管理体制。

2、对专业带头人的管理期(任期)均定为三年,学院实行动态管理。

3、专业带头人由各系(部)和人事处分别建立业务档案、人事档案进行管理。

二00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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