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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了《2020年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指南》,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结合四川贯彻落实举措,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
二、课题申报组织和管理要求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属于省级课题,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理论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论文,本次立项总数为20项,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研究成果以“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上发表的,或被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党委政府主办的全国性会议、论坛征文等选用的,课题组最高可获追加资助经费2万元。
课题立项后,课题组要及时将最新、最有价值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分别报送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成果要报》、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重要成果专报》稿件1篇以上,以此作为结题要件。
三、申报资格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报。
申报人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已取得博士学位;
3.实际工作部门处级及以上干部。
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申报须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个人直接单独申报不予受理。
四、申报选题
申报人可根据《申报指南》(附件)的研究方向自行设计题目,选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五、申报方式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使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登录四川省社科联官网进入规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流程:① 使用真实信息进行注册(如已注册直接使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②进入专项项目申报→③ 阅读申报书上传说明→④下载申请书→⑤填写申请书并保存(可离线填写,填写完成后务必在申请书首页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按钮,a.在基本信息专项分类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中特专项”, b. 在基本信息申报指南编号中请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的序号填写,c、在初级审核单位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本人工作单位,如列表中没有本人工作单位请选择省规划办,d、本次申报不需填报活页)→⑥上传申请书(本次申报不需上传活页,上传后如需修改,请直接修改后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点击“重传申请书”上传)→⑦打印申报书→⑧在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填写项目编号(项目编号请申请书上传成功后在管理系统“专项项目管理”-“申报管理”页面的“已申报项目列表”查看)。纸质申请书请交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到省社科规划办。
申报人有申报规定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有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4份(含原件一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请务必按照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提示填写。
六、申报时间及申报要求
申报及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17:00(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拒绝任何申报及修改),申报人在申报时间内自行登录四川省社科联官网进入规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于2021年1月15日前报送材料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玉 谢婉莹 联系电话:028-84642053
邮箱:2899893225@qq.com
附件:
1.《2020年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
2.《2020年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