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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动态
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9日 作者:黄勇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编辑:张耀月
摄影 审稿 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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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的统一安排,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于4月28日在明德楼805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党纪学习教育活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刘瑶主持,继续教育学院全体党员教师参加。

刘瑶传达学习了4月16日召开的“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会议”精神,要认真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强化警示震慑效果。

刘瑶强调了全体党员近期积极参加省纪委监委主办的“一起学《条例》”普规普纪活动,“以赛促学、以学促行”知识竞赛的重要性,要坚持到5月5日每天参赛,提高党性修养。

对照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精神,我部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新增或修改内容,重点结合部门社会服务培训特点,逐条学习与培训相关的条例,大家共同研判条例事项、对照解剖自我,坚守底线,做党纪学习标兵。

针对社会服务培训特点,本次主题党日重点学习了“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原则”第十九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

目前,社会服务培训已进入业务高峰期,我们这次利用五一前全体部门同志返校契机集中开展主题党日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同志们提统一了思想意识,牢记将党纪条例贯彻到培训带班的各个环节中,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为学校下一步双高建设及验收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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