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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动态
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党纪学习活动开展及意识形态集体谈话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6日 作者:黄勇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编辑:张耀月
摄影 审稿 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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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2024年5月6日,继教学院党支部利用难得的返校契机(5月-10月是继教学院社会培训高峰期,大多数部门党员同志在校外培训点带班),在明德楼805集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学习会上,继教学院党支部书记刘瑶强调了党纪学习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要重在落实,尤其针对继教学院在整个党纪学习教育期间多数不在校情况,更要加强落实;在高质量完成带班任务的同时,合理安排时间认真学,结合自身实际,把党纪学习扎实推进。

继教学院党支部纪检委员黄勇在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开展集体谈话中,强调要按学校党委、行政统一安排,高质量完成以下党纪学习教育活动。

1.按照部门党纪学习计划切实完成;

2.注重意识形态的自觉学习,结合部门特色,将意识形态要求落到社会培训的每一个环节,不出如何纰漏,严防意识形态渗透;

3.通过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同聚和社区党委共建等形式集中学习和研讨《条例》;

4.加强个人自学,主动积极参加省纪委监委主办的《条例》知识竞赛;

5.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

6.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做好个人岗位风险点排查、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7.请分管院领导、支部书记开展廉政纪律教育专题党课;

8.定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研讨及党纪学习教育相关信息材料收集整理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9.积极准备下半年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夯实党纪学习教育活动。

在集体谈话中,每位党员做了党纪学习教育表态发言,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自觉完成党纪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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